“砍头不要紧,只要主义真;杀了夏明翰,还有后来人。”这首气壮山河的就义诗,一直为人们所传颂。它的作者就是夏明翰。
夏明翰(1900-1928),字桂根,湖南省衡阳县人,出生在湖北秭归。1919年在衡阳参加学生爱国运动。1924年任中共湖南省委委员,并负责农委工作。1925年兼任湖南省委组织部长、农民部长和长沙地委书记。极力主张武装农民。1927年春,任全国农民协会秘书长兼武汉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秘书。6月,调回湖南,任中共湖南省委委员兼组织部长。中共八七会议后,在湖南积极参加组织秋收起义。10月,兼任平(江)浏(阳)特委书记。1928年初,夏明翰被调到湖北工作,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。同年3月18日,由于叛徒出卖,他不幸在汉口被国民党反动派逮捕。在狱中,敌人对夏明翰施以酷刑,劝他投降,但被严厉拒绝。夏明翰知道留给自己的时间不多了,便用敌人扔给他写“自白书”的半截铅笔分别给母亲、妻子和姐姐写了诀别信。
夏明翰是在母亲的鼓励和影响下走上革命的道路的。想起慈母的谆谆教诲,夏明翰写道:“亲爱的妈妈,别难过,别呜咽,别让子规血口蒙了眼,别用泪水送儿离人间。儿女不见妈妈两鬓白,但相信你会看到我们举过的红旗飘扬在祖国的蓝天!”担心自己牺牲后母亲因失子之痛而伤心,他恳请母亲不要哭泣,要看到前途和光明。